正确认识强制退市
择 远
近日,*ST新海和*ST博天接连发布公告称,因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被终止上市。截至3月19日,今年已有5家A股上市公司被强制退市。
A股退市名单不断拉长,资本市场“出口”更为通畅。笔者认为,对于上市公司退市,特别是强制退市,我们要回答好三个问题,让市场各方对此有一个正确的认识。
第一个问题:为什么要退?
健全上市公司退市机制安排是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重要制度安排。退市分为主动退市和强制退市两类,目前,A股市场上的退市以强制退市为主。根据证监会今年1月份公布的数据,退市改革3年来,共有127家公司退市,其中104家强制退市,强制退市数量是改革以前10年的近3倍。
有进有出是资本市场常态,充分发挥各方合力,畅通“出口”,将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不被市场认可或存在重大违法行为的公司清理出去,是促进优胜劣汰、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重要措施,是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第二个问题:谁会退?
以*ST新海和*ST博天为例,两家公司被强制退市,均是因为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其中,*ST新海2014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ST博天2017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事实上,退市制度改革以来,退市类型更为多元化,重大违法类、财务类、交易类等退市情形逐渐增多。结合证监会此前介绍的情况来看,主要呈现出两个特点:一是面值退市显著增多,去年面值退市的数量接近全部退市公司的一半;二是重大违法类退市增多,去年8家公司因达到重大违法标准进入退市程序。
应该说,资本市场优胜劣汰“能上能下”“有进有退”的改革目标正在逐步实现。同时,监管部门也将加大退市力度。证监会主席吴清日前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经济主题记者会上表示,一方面,设置更加严格的强制退市标准,做到应退尽退。另一方面,完善吸收合并等政策,进一步拓宽多元退出渠道,也鼓励推动一些公司主动退市。
第三个问题:是否会一退了之?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如今,监管更加强调坚决防止一退了之,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维护市场秩序。证监会日前再次明确表态:公司及相关方违法违规的,即使退市也要坚决追责;违法违规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支持投资者运用证券法规定的各项赔偿救济举措,维护自身权益;推动退市公司依法、有序进入退市板块,保护投资者知情权和交易权等基本权利。
从实例来看,日前,ST贵人在收到上交所下发的《关于拟终止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的同时,还收到了上交所下发的监管工作函,明确公司控股股东、高管、实控人等尚有义务未履行,不得一退了之,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如发现公司或相关义务主体存在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
退市改革的核心是坚持“应退尽退”,在退得下的同时还要退得稳。可以预期的是,监管部门会在改革实践中不断探索退市制度运行的最优解,促进常态化退市机制更加成熟。